終於要去當陪審團了
話說在小媛還在肚子裡時我去宣誓成為美國公民
之後就必須履行義務 ---當陪審團
生完小孩沒多久就收到通知書
因為餵母奶可以緩一年
再來又收到又因為時間沖到要去旅行
申請緩徵
再來懷王子時又收到
請醫生簽因為近預產期再緩
再來去年又收到正好碰到公婆來訪
又再緩
媽呀... 一直沒去就一直被叫
沒完沒了
老闆說因為我一直沒去
這樣他就會一直叫我
所以我去年就填緩到四月十六日
終於今年就叫我四月十六日去
終於要去當陪審團了
後話:
前天又在收到一張通知要我四月二十六去
同一家法院
咦
我看系統可能是把我登記了兩次
兩張通知名字只差一個 "-"
已經掃描寄電子郵件去問了
難怪以前一直叫我
沒完沒了
1 comment:
哈哈哈哈,一條小槓啊,這條小槓槓,您可以寫一本「巨著」喔。
保證媲美「老人與海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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